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高中学生的所有课程基本完成。在最后一门外语学考结束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就可以顺利毕业。经过完整的毕业申报流程,学生将在高三的6月份拿到毕业证书。
一、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条件
(一)学业年限
普通高中学生应在3年内完成学业,但浙江省也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二)毕业资格条件
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学籍要求:学生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籍。
品行要求:学生需符合中学生品行要求,严格遵守《浙江省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分要求:学生需在规定学习领域获得一定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具体分配如下:
必修课程:修满88学分。
选择性必修课程:修满42学分,其中至少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选择性必修课程中选修4学分。
选修课程:修满14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与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最低要求是8学分(研究性学习6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劳动最低要求是6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劳动实践4学分)。
说明:学生原则上完成18学时(以1学时45分钟计)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学生需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具体学考时间安排如下:
高一下(7月):历史、地理、化学、生物。
高二上(1月):物理、思想政治。
高二下(7月):语文、数学、技术。
高三上(1月):外语(成绩既用于学考又用于高考)。
说明:学生在高二结束后,已完成9个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如果9门学考成绩都合格,但不参加高三第一学期结束时的外语学考,将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只能获得肄业证书)。如果学生在高三结束后因学考不合格未获得毕业证书,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未合格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学考重考成绩合格后,考生可以用原来的肄业证书换取正式的毕业证书。此外,没有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所有科目的学考,但即使成绩全部合格,也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只能获得相应的学考证书。根据高中学考的时间安排,最后一门学考在高三的1月份才能完成,因此学生很难在高三前满足毕业条件,提前毕业几乎无法实现。
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中的4个测评项目(学分修习、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中,不合格(评定结果为C)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二、毕业证书发放
符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浙江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毕业证书一般在高考结束后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