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高中毕业证的发放有着明确的条件和规定。根据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学生要获得高中毕业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业成绩要求
学分要求: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需学完国家和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至少获得144学分。这些学分涵盖了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确保学生在知识和技能上达到全面发展的标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各科成绩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是对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果的重要检验,涵盖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主要学科。
二、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这一评价体系旨在全面衡量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确保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毕业审验
学生满足上述条件后,需经河池市教育局审验。教育局将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审验通过后,由学校正式发给高中毕业证书。
四、特殊情况处理
结业证书:如果学生修业期满,但不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证书表明学生完成了高中阶段的学习,但未达到毕业标准。
肄业证明:如果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中途退学,且修业期未满,学校将注明实际修业时间,发给肄业证明。肄业证明记录了学生在学校的实际学习经历。
广西高中毕业证的发放条件旨在确保学生在高中阶段不仅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还在综合素质上全面发展。学生需满足144学分的学分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等条件,经教育局审验后,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对于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结业证书或肄业证明,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