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的获取需要满足一系列明确的条件,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为学生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下是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标准(试行)》整理的详细要求和条件:
一、毕业标准
贵州省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修业满三年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准予毕业并发放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一)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道德品质:学生需具备良好的道德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民素养。
公民素养:学生应具备基本的公民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热点问题,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交流与合作: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和合作学习,有效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尊重他人的意见。
学习能力:学生需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学习意识,能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具备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学习能力评定达到C级及以上。
运动与健康:学生应注重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体育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
审美与表现:学生应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能够积极参与艺术活动,审美与表现能力评定达到C级及以上。
(二)学分要求
学生需修满144个学分,其中必修学分116个,选修学分28个。学分由学校认定,允许补考合格后获得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必修课程:学生需完成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学科的必修模块,共计116个学分。
选修课程:学生需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选修课程,包括学科拓展选修、职业技能选修、综合实践活动选修等,共计28个学分。
(三)学业水平测试
学生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包括11科考试科目和8科考查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成绩有至少8科达到C等及以上。
考查科目:考查科目成绩有至少5科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结业标准
学生修业满三年,但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可发给贵州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具体情形包括:
未修满规定学分。
学业水平考试(含补考)或考查科目成绩未达到毕业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
结业后三年内,学生凡原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达到毕业标准的,可换发毕业证书;三年之后,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三、肄业标准
学生修业一年以上(含一年)但不满三年,经学校批准,因故中途退学的,可发给贵州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无故自动退学的,不发给贵州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
四、毕业证书的发放与管理
证书样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贵州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贵州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式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刷、组织发放、审核和验印,学校颁发。
审核流程:学校需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分修满情况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需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颁发相应的证书。
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的获取需要学生在综合素质、学分修满和学业水平测试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些要求不仅体现了对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视,更强调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通过明确的毕业标准,贵州省教育厅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评价体系,确保每一位毕业生都具备扎实的知识基础和良好的综合素质,为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