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对中等师范毕业证书遗失补发及申请毕业证明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供需要补办毕业证书或申请毕业证明的学员参考。
一、中等师范毕业证书遗失补发的程序及要求
(一)提交申请材料
学员本人向原毕业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遗失毕业证书的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遗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遗失声明: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声明中必须填写完整的毕业证书编号,格式为“桂师毕〔……〕……号”。
补发毕业证书的申请:书面申请,说明补发毕业证书的原因和需求。
(二)学校审核与准备
学校查证:学校根据学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查证,确保信息无误。
准备补发证书:按照办理中师毕业证书的相关规定,准备好补发的毕业证书。审核时特别注意补发证书的照片和姓名等内容是否与原证书一致。
填写信息:补发证书时,年龄、学校名称和校长名称根据补发证书时的实际情况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由教育厅填写。
(三)办理补发手续
办理人员:遗失补办工作只能由学校负责人办理,学员本人办理的,不予受理。
送审材料:办理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学员申请。
学员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的遗失证明。
登报声明(完整的报纸)。
学校要求为学员补发证书的报告(报告中需指明学校负责办理此项工作的人员)。
(四)受理时间
每年受理时间:每年4月份和中师毕业验印阶段(6月-7月)。
(五)备案要求
留存材料:补发证书后,学校要求补发证书的报告留存教育厅备案;学员遗失毕业证书的证明材料、遗失声明和补发毕业证书的申请由学校备案。
二、申请毕业证明的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信息。
单位介绍信:证明申请人身份及申请事由。
毕业验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以及毕业学校公章。
(二)办理流程
审核材料:教育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无误后办理毕业证明。
留存材料:办理后留存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办理。
联系学校:如果不清楚毕业证书编号或其他相关信息,建议提前联系毕业学校咨询。
确认地址:前往办理前,建议再次确认办理地点和时间,避免因地址或时间错误而耽误办理。
保存证明:办理完成后,妥善保存毕业证明或补发的毕业证书,避免遗失或损坏。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补办广西中等师范毕业证书或申请毕业证明。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或相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