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大学学籍档案 > 本科学籍档案

本科学籍档案

毕业以后学籍档案去哪了?

2022-09-22 08:50:07本科学籍档案
又是一年毕业季毕业生们开启了人生的新征途从学校走向社会人事档案该何去何从?【疑问】 毕业之后档案该怎么处理? 档案能放在自己手上保管吗?关于毕业后的档案处理,这
        又是一年毕业季毕业生们开启了人生的新征途从学校走向社会人事档案该何去何从?
毕业以后学籍档案去哪了
【疑问】
  1. 毕业之后档案该怎么处理?
  2. 档案能放在自己手上保管吗?
关于毕业后的档案处理,这些知识您要了解快快往下看!

档案知多少

毕业生有档案吗?

       毕业生有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是由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转换而来的,是指毕业生在毕业后,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给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档案以后有什么用?

      在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录用、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时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并以其记载的情况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依据。另外,如申请职称评审、政审、申领养老待遇等也都可能用到本人的人事档案。

毕业后,档案怎么办?

      根据毕业去向,由学校转到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Q:如果考上公务员或去事业单位、国企上班,档案会转到哪?

     答:档案会转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保管。

Q:要是直接去民营企业上班,档案由谁保管?

     答:档案可以转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Q:要是找到工作又离职了?

     答:档案应转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Q:要是没上班,出国留学或准备考研呢?

      答:这种情况档案也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Q:如果自己创业呢?

      答: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档案都要转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存放需要收费吗?

        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如果我的档案在自己手上怎么办?

       根据《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事档案是不允许个人保存的。如果发现档案在自己手上,需赶紧按规定进行存放。

人事档案管理权

用人单位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 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在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立户登记后即获得档案保管权。

     ★ 已立户法人类国有企业如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需提交如下书面申办材料,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窗口办理:

     1、人事档案保管权审核表(法人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关于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申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市外发证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市内发证的收复印件)。

     4、经办人社保卡(收复印件)。

     5、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mqs.gov.cn/)—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及所有子公司信息、变更信息等页面)。

     6、大股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用人单位档案保管权的说明(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7、投资方是企业大股东的,需同时提交大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大股东公章)和大股东有档案保管权的证明。

民营企业可否申请人事档案管理权?

      不能。目前只有法人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申请人事档案保管权。

衍生阅读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
  1.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 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 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 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 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

      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文章评论